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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解分账系统的吗,涉及到税务点是什么

2024-11-21 19: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21 19:18

分账系统概述 分账系统是一种用于将一笔交易资金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分配到多个账户的系统,常见于电商平台、共享经济等场景。 税务要点 增值税方面 对于分账系统中不同主体之间的资金分配,如果涉及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各方应根据自身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例如,电商平台给商家分账,商家销售货物要按销售货物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 每个收到分账资金的主体,需要将其计入应税所得缴纳所得税。如果是企业,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是个人,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具体看业务性质)。 发票开具 资金分配过程中可能涉及发票开具问题。如企业间分账,分账后收款方通常应按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以保证税务合规和成本费用的合法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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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06 追问 2024-11-22 00:04

老师 我公司是房产中介 下面有很多加盟门店 通过这个平台收付款的话,我公司只需针对公司部分的利润作税务处理嘛?加盟门店收入部分涉税由门店自行处理? 比如我公司是A 门店是B 分账系统是C 收付款都在C系统,给B付完款后,剩的就是A利润,A就这部分利润来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 B开票的话,是针对A开具,还是C? 如果不开具发票的话,是否按照无票收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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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05:38

一、关于公司与加盟门店的税务处理主体界定 - 一般原则: - 在加盟经营模式下,通常总公司(你这里的A公司)和加盟门店(B)在税务上是相对独立的纳税主体,各自就其自身的经营业务和取得的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所以,加盟门店收入部分的涉税事宜一般应由门店自行处理,A公司主要针对自身运营业务所产生的利润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比如就公司本部开展的房产中介服务、管理等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相关税费,正如你所理解的那样,是针对A公司自己这部分剩余利润进行纳税申报。 二、关于发票开具对象 - 情况分析: - 如果加盟门店(B)与总公司(A)之间存在明确的服务提供关系,例如总公司为门店提供了品牌授权、管理培训、市场推广等服务,且双方约定需要就此支付费用,那么门店(B)应针对向总公司(A)所接受的这些服务向A开具发票。因为此时A是服务的接受方,B是服务的提供方,符合发票开具的正常交易逻辑。 - 如果门店(B)与分账系统(C)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应税服务交易关系,门店(B)通常不应向C开具发票。分账系统(C)更多是起到资金收付、结算分配等作用,并非是实际业务交易的主体。 三、关于无票收入纳税问题 - 税务规定: - 无论是总公司(A)还是加盟门店(B),如果发生了应税销售行为或提供了应税服务,即使没有开具发票,按照税收征管的相关要求,也应当按照无票收入如实申报纳税。 - 例如,门店(B)为客户提供了房产中介服务并收取了费用,即便未开具发票给客户,也必须在申报纳税时将这笔收入作为无票收入计入应税收入总额,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同样,A公司如果存在类似未开票但已实现应税收入的情况,也需作无票收入处理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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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406 追问 2024-11-22 09:15

十分感谢老师的讲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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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22 09:19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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