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股东在个人所得税扣缴信息采集时,人员状态选择“正常”是正确的。因为合伙企业股东不涉及任职或离职问题,所以“任职离职”这一项不需要填写。确实需要填写的是你的投资额和投资比例。至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你有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则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我们公司是企业合伙(有限合伙) 做自然人电子税务人员信息采集 某股东得是三月入职 但是申报8月个税的时候 前3到7月没有发工资申报 都是零申报 所以报8月个税会出现累计减除费用30000 这个时候如果直接输入工资10000 代缴公积金1000 出现的个税会是零 如果在人员信息采集那里是否扣除减除费用 那里选择否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会有270的个税 我是新手会计 想请教老师 我得怎么选择报股东的个税才是正确的 在人员信息采集那里是否扣除减除费用 那里是要选择否还是,是 好一点呢,有什么区别,不明白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没招人。因为需要报税了,想请教关于现在做零申报的几个问题。一,年前存在以下几个行为:①交了装修款,当时银行账户还没申请,交的现金,有收据,后期可转发票(现在还没转)。②股东换人,在税务局交了印花税。③法人转进部分投资款。④银行从账户里扣除了手续费。以上是否都需要体现在财报中呢?我目前的处理是:资产负债表中填入了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手续费),并把相减的数额填入了货币资金。利润表里填入了管理费用(手续费)。现金流量表为0。实在是不太懂,请老师指教。二,单位似乎还未办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还是也要进行零申报之类的行为?三,个税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东都写进去呢?(还不清楚他们是否要发工资)如果要写的话,是否要先询问他们有没有在别的单位交个税了?如果有别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写他们了?万一如果股东都有别的地方交,没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处理呢
甲公司是由张某和李某两个股东分别出资120万元和8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和李某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本年度,甲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实税前利润100万元(已经扣除了20名职工150万元的工资、薪金),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本年度股东张某和李某有三种收入分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股东张某和李某不取得工资、薪金,只取得红利,即年终甲公司按照本年税后利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然后将剩余的利润作为红利按照6:4的比例全部分配给股东张某和李某。方案二:股东张某和李某取得工资、薪金与取得红利相结合。即股东张某和李某全年分别取得工资、薪金12万元、8万元,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年终股东张某和李某分别取红利28.5万元(40.5-12)、19万元(27-8)。方案三:股东张某和李某只取得工资、薪金,不取得红利。即股东张某和李某全年分别取得工资、薪金40.5万元、27万元,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研究方便,假设不同方案下股东张某和李某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数分别
有限合伙企业申报经营所得的个税,系统上显示让我去代扣代缴人员信息采集页面采集两个股东的信息,但是股东一个是自然人还有一个是企业,企业进行采集只能把税号填在身份证号码那一栏,但是这么填系统又无法给我通过,我给税务局打电话,那个人让我不用管,不用采集企业股东的信息,所以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李某与其二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食品店,每个人占企业的1/3的股权,预计当年年度利润总额360,000元,三位投资者均在企业任职,工资薪金为每人每月4,000元。在无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这三位股东,食品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计算两种企业模式股东税后净收益?假设:合伙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只考虑每年扣除费用60000元,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中国农业银行】尊敬的林永康,您尾号为8670的账户与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代收签约/修改交易(持牌机构还款),单笔扣款限额为500000.00元,周期扣款限额为500000.00元,合约到期日为长期。业务编码:4422451394。您可前往我行营业网点或通过掌上银行-代收管理模块查询、修改或解除合约。如有异议请咨询95599。退订回复TDDS#业务编码。
老师,请问公司名下没有车,但是公司又需要用到车,可以用法人的车吗,然后签订租赁合同,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是用法人名义开给公司吗?
老师,请问公司名下没有车,但是公司又需要用到车,可以用法人的车吗,需要走哪些流程呢,是可以无偿使用吗
农村商业银行网银登录页面可以发一下吗
银行存款日记账换页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差8万进项票,找进来16万的商品为什么利润还是正数
1。吧呃呃呃呃呃呃哈哈?吧呃
1。吧呃呃呃呃呃呃哈哈?吧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13%2019年6月建造厂家房领用外购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计税价格为24000元,请计算该项业务应计入在建工程的重额
2024.09月办理的营业执照,2025.01月报经营所得时提示的上期未申报,请问上期指的是四季度还是三季度,有没有逾期未申报
刚才说错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要选择哪个? 不是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合伙企业股东来说,通常是需要选择扣除“减除费用”的。这是因为减除费用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一项基本扣除,适用于大多数纳税人。这样可以确保你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更为准确。
就是不确定该股东有没有在其他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
如果不确定该股东是否在其他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你仍然可以选择扣除减除费用。因为减除费用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扣除,与他是否有其他工资薪金所得无关。在计算合伙企业分配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默认扣除减除费用是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