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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是会计小白,单位聘请了一名残疾人教练给孩子培训,他在别的公司有正式工作。我们这属于兼职。每个月发4100元的现金工资。我就按正常管理费用记账的,也没有申报劳务所得。我这样做是不是不合理?应该怎么做?也不想让他交个税。谢谢

2024-09-14 09:1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9-14 09:11

你好,不合理,你账上正常做工资就行,不用给他交社保,因为他在其他的公司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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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14 09:11

不想让交个税,那就没法申报。你正常做劳务费汇算清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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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97 追问 2024-09-14 09:12

个税我也不用申报他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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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14 09:13

对的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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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97 追问 2024-09-14 09:13

他培训的这个算不算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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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14 09:17

你好,企业培训的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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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97 追问 2024-09-14 12:01

那聘请的老师给的培训费可以算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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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14 12:03

可以的可以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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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你账上正常做工资就行,不用给他交社保,因为他在其他的公司交了。
2024-09-14
他在其他的地方有工作,应该是有社保吧,如果有社保的话,你们可以正常做工资 不缴社保
2021-08-21
你好,依描述,这样操作可行。
2021-08-2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同学,你好,你应该说的是这个条款,但这个应该不适合你,你可以研究一下。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符合文件条件的零星支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20-12-06
你好,对的,你描述的话对的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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