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人如果拒绝付款,需要有正当理由。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只要持票人有合理解释,承兑人就得付款。收到请求后的次日,承兑人要么付款,要么明确拒绝。简单来说,承兑人得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付款。
付款人应该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不做应答是同意承兑还是拒绝承兑呢? 承兑日期为记载的以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三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提示承兑日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请问老师,持票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示付款,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拒绝之后持票人还是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这样的话,承兑人直接不拒绝不就行了吗
老师,请问“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当当日进行应答或者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应答。当日未作出应答的,视为拒绝付款。”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会计人承诺付款。“这两句话的意思没理解了,相反的呢?
老师,请问我收了客户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付给了我的供应商,供应商没有在到期后的10内提示付款,是在超过10天以后发起的提示付款,被出票方拒绝了,供应商向我们发起追索,追索不了,提示只能追索出票人,请问票据法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应该怎么操作
(2009年)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BD 问题:到底是应当拒绝付款还是可以拒绝付款呢? 教材上只写了不予付款。例题当中B是可以拒绝,万一考试选项是 应当拒绝,还要不要选呢?
初会报名个人信息里面 我的专业是大数据与会计 我选的是会计学没选其他有影响吗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业主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方要求我们开普票,普票的税率是3%还是9%呢,如果开9%普票,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是不是就无法销项税和进项税抵扣了
老师我不是太明白,有完整的会计分录吗
老师公司主营回收废旧滚筒洗衣机,进行拆解,拆解以后变成多种零散件,再售卖出去这样的整个流程该怎么做账还有就是在拆解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计入到什么科目最后再怎么结转(工具是买来就直接出库了这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假一赔十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老师,在拆解过程中使用的拆解工具怎么做,最后怎么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对外销售材料一批,售价258000,增值税率13%,款未收回。另外公司用银行存款垫付运杂费2500元。要会计分录
公司对外销售材料一批,售价258000,增值税率13%,款未收回。另外公司用银行存款垫付运杂费2500元。
超市货物的价格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老师,如果承兑人明确拒绝付款,那么他要开具拒绝付款证明,持票人拿着这个付款证明像他的前手追索,如果没有在3日内向他的前手发出追索通知,持票人还是可以行使追索权吗?如果是电子商业汇票,这个追索权的期限消灭是到期日起两年内,过了两年后,这个追索权就消灭了,是吗?
如果承兑人拒付并开立证明,持票人需在3日内通知前手。没通知,追索权可能受影响。电子商票追索权一般两年内有效,过期可能失效。具体还得看相关法规。
老师如果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转让的,这个抵押财产,比如是设备,经过登记了,买受人合理的支付价格并取走了抵押财产,此时的抵押权人可以对抗这个买受人吗?
不可以。抵押财产转让给善意买受人,且完成交付与登记,原抵押权无法对抗新买受人。
是原抵押权人对这个抵押物已经做了登记的,买受人只是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和完成交付,买受人并没有做什么登记,这样原抵押权人还是不能对抗买受人呀?
是的,如果买受人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物,已完成交付,即便没登记,也能对抗原抵押权人。登记只是公示作用,保护善意第三人。
那这个设备原抵押权人做了抵押登记了,买受人不算善意的第三人吧?如果买受人不是善意的第三人,原抵押权人对于这个抵押财产有什么权利呢?
如果买受人非善意,原抵押权人有权追回设备,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但操作复杂,需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