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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是门窗厂跟四建签了合同,然后项目是一个叫A的人挂靠了四建的,发票100万是我们开给四建的,现在付款了70万是A直接转给我们经理个人账户的,然后老板查出来了这笔他们私人之间的转款,发现这个经理已经转到我们公司账上30万,剩余40万还在经理手里,现在老板要求经理把剩下的40万转到公司账上。但是经理意思是因为这个钱是转到她自己账户上,她后续要还,如果所有的70万转公户的话,公司要给她写个借条,我就想问下,这样合适不

2024-08-08 12: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8-08 12:16

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问题和风险,不太合适,原因如下: 一、合同和发票的相对性问题 1.门窗厂与四建签订合同并开具给四建发票,从合同和税务角度,款项的支付应该在门窗厂和四建之间进行。四建是合同的相对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付款义务。款项应从四建的公司账户支付到门窗厂的公司账户,以保证业务流、发票流和资金流的“三流一致”。 二、挂靠行为的法律风险 1.“挂靠”本身是一种不合法行为。A 挂靠四建承接项目,在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过程中容易出现管理混乱和法律纠纷。如果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经济纠纷等问题,可能会导致各方的法律责任难以明确界定。 三、经理个人账户收款及处理方式的问题 1.经理个人账户接收项目款项存在极大的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财务风险方面,可能导致公司资金管理混乱,无法准确核算项目收入和成本,也难以监控资金的流向和安全性。税务风险方面,可能引起税务机关对公司收入确认和纳税申报的质疑,因为正常的业务款项应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进行收付。 2.公司给经理写借条的做法不合适。因为这部分款项本身应该是公司的项目收入,经理个人私自接收款项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经理应该将剩余的 40 万及时归还到公司账户,而不是要求公司出具借条。 所以,应该规范项目资金的收付流程,要求四建按照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到公司账户,经理应尽快将剩余的 40 万归还公司,避免潜在的法律、财务和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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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011 追问 2024-08-08 15:34

非常感谢老师的指导,那现在这个经理把40万转到公司账上,然后他的意思是最后要给A返还,那这个事情我能不能先把这40万在加上之前转进来的30万做成往来款,然后等实际四建把钱转进来后我们再把钱转给这个经理,这样我们的账也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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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8-08 15:42

嗯 这个也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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