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会计分录是用于处理部分退货情况下的账务和税务问题。 如果蓝字发票没有认证,且发生了部分退货,那么在账务处理上: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 这里的“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是将退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因为没有认证,所以这部分进项税额原本就没有抵扣。 如果蓝字发票已经认证了,然后发生部分退货,就需要进行进项转出: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至于“蓝字没认证,为什么整个发票也认证不了”,这是因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中,通常要求发票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如果部分退货并开具了红字退货发票,那么这张蓝字发票的完整性就受到了影响,即使蓝字发票的其他部分是正确的,也可能无法进行认证抵扣。
上月凭证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_增值税_进项税额_内销_认证 抵 扣 贷:应付账款 这张发票上月已经认证抵扣了,但是由于发票有问题,又让开了红字发票,蓝字发票也开了,那红字发票怎么做账
上月做账时(借:原材料,应交税额-进项,贷应付货款),但是此月认证发票发现对方红冲了发票,没办法抵扣(发票认证没有算上个月那张发票),此月对方又开了新发票,原来的进项税额是不是要转出,要怎么做账。
上月做账时(借:原材料,应交税额-进项,贷应付货款),但是此月认证发票发现对方红冲了发票,没办法抵扣(发票认证没有算上个月那张发票),此月对方又开了新发票,原来的进项税额是不是要转出,要怎么做账。发票数量跟之前的一样。
老师好,上个月在京东买了东西,开了进项票,借:管理费用 263.2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15.79 贷:应付账款-京东贸易。进项已认证抵扣,后面把这个退了,有个进项税转出。我想问下,是不是购买方开具信息表上传,由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那我这个进项税转出应该怎么做
21年买的保险,进项票认证了,入账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进项,贷现金,22年1月开红字信息表,对方开了红字发票,银行收到退款,但是扣了一部分,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负数,应交税费进项转出,贷什么呀,不会写分录,还有21年入账的发票联用给对方吗
总包代分包发农民工工资,我们是分包,账务处理,个税申报
建筑行业增值税主表应税销售额怎么填
老师,季度申报主表时打开第11栏已填写了很大金额,不是本季度实际销售额,如果申报还用把这个金额改成实际金额吗?
初会报完名,交完费,发现电子邮件错了个数字,有事吗
初级会计缴费成功后发现学历和学位信息没有填,有影响吗
新开业公司资产总额为0,税务申报不能通过要怎么处理
老师好!请教老师,2021年的银行的贷款收入,三年后套用桂惠贷政策获得财政贴息,为什么银行还要再向企业开具贷款服务发票?因为企业第一笔贷款利息都没有变动。这样,企业的这张费用发票对应哪一笔利息支出?
老师问一下,小规模季报时,报增值税申报表里销售收入按照开发票1%计算写还是按照3%写
2500斤除百分之二十的损耗是多少
我们公司是供货方,购买方以信用证贷款从银行直接支付给我们大部分货款后,银行给我们来了一张利息发票,贷款方不是我们,这合理吗
那第一种情况就是一部分红冲分录 那第一种情况抵扣报税时候怎么弄
这些会计处理是用于记录企业在发生部分退货时的账务情况。 如果蓝字发票没有认证,意味着企业还未将该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这里的应交增值税(进项)是将退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因为没有认证,所以直接冲减这部分的进项税额。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实际上,即使开具了部分红字退货发票,如果蓝字发票没有超过认证期限,仍然是可以认证抵扣的,并不是整个发票都认证不了。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果购买方未将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可以退回,那么销售方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之后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果蓝字发票已经认证了,那么在退货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因为已经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以反映退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不再符合抵扣条件。 对于部分退货且开具了红字退货发票的情况,如果蓝字发票未认证且未超过认证期限,购货方可以正常认证抵扣蓝字发票中未退货部分的进项税额。但如果蓝字发票超过了认证期限,那么可能会面临无法认证抵扣的情况。具体的操作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税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规。 同时,在进行红字发票开具时,需注意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目前数电发票红冲操作与传统发票有所不同,数电发票开具后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数电票冲红。一般情况下,能开具红字数电票的情形包括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以及销售折让。 如果购买方已经做了用途确认,数电发票可以进行部分红冲,但如果购买方没有进行用途确认,销售方想要红冲则无法进行部分红冲,只能全额红冲。另外,如果税控设备已注销,也可以使用数电票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税控发票。 开具红字数电票的流程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受票方已经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直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