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年终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中的“人工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劳务费。根据相关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做账时“借:研发支出-劳务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是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 2.研发人员的餐费招待费一般应计入管理费用。然而,如果研发人员出差发生的、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且计入差旅费的餐饮费,可以作为其他相关费用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但需注意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3.同一个人可以在两个公司申报工资薪金。但是,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一个公司扣除,且只能扣除一次。基本减除费用(5000 元/月)在每个公司都可以扣除,不过在年度终了后,需要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公司的研发人员正在研究一个软件公司自己使用 从开始到后面所发生的外包费用和软件人员的工资我都放入管理费用-研发费可以吗?可以不用考虑资本化和费用化吗?后面打算用这个软件为公司业务提供服务(类似共享单车)收取软件服务费之类,这个研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和软件开发的费用,是不是加计扣除在汇算清缴里填报就行,还需要给税务局备案上报之类的操作吗?
请问老师,我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现在填汇算表格,第一个表单,须勾选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有2015版、2021版,还有自行设计,我选哪一个?我司没有做这个账,只是研发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这些有数据是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老师好,我公司去年收到专款专用的政府补助,其中一部分用于研发人员劳务报酬,所以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我都用补助做了冲减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冲抵分录,但是这样下来全年的余额表里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发生额就比实际少了我冲抵掉的部分,汇算清缴加计扣除的时候我应该按那个余额报呀
老师 研发公司 给两个人发的劳务费 他们只提供技术, 他们的劳务费发放的时候 还需要上个月计提工资的凭证吗? 下个月发放的时候 研发人员劳务费能算工资吗? 我想问的是加计扣除的问题 他们的这些金额 是算作工资 研究阶段加计扣除吗 ? 上个月工资这两个人的怎么计提? 做什么凭证 下个月发放的时候做什么凭证?
老师,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1、在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中的“人工费用”中包括研发人员的劳务费吗?做账的时候是“借 研发支出-劳务费,贷 应付职工薪酬-劳务费的”。2、研发人员的餐费招待费是写记在管理费用?还是写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个表里啊?3、同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可以申报工资薪金吗?是两个公司都要扣除费用5000吗?还是只能在一个公司扣除5000?社保只在一家公司交。
个体户经营所得填错了,后来更正申报成功了,但还是显示未申报
老师您好,本年度产生25万的招标代理费,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入费用并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公司去年买的车,今年赔本卖给个人了,卖了1万,也开了票,这个怎么做会计分录?
办公室房租费用取得发票可以入费用并全额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老师,本年度公司后1500万、那么可以所得税前扣除的福利费就是1500万的百分之十四,就等于210万,实际产生福利费不超过210万的都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吗
老师您好,招待费可以扣除的额度不能超过年累计销售额的千分之五对吗?比方销售额两千万,那么本年度可以抵扣的招待费不能超过十万对吗,实际发生的招待费百分之四十需要调增是这个意思吗?
你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疑点A0303,
老师您好,本年度交通费产生了八万多,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交通费这一项没有限额这个说法吧,正常支出的话这八万多都是可以我要所得税前扣除对吗
对方给我转账支付宝显示账户企业流水不符资金未满足到账条件是怎么回事啊
对了,我这边需要开一份合同,款项里面需要帮甲方走5000的帐出来,算上我合同原体的金额1200,一共是6200元,开普票费用对方说他们包了,那我这边是不是金写“6262”就可以了。多了62,是不是属于虚开呀
老师,1、之前您回答我劳务费这个问题说是不在研发费用人工里面,今天说的是含在里面,到底应该含不含呀 老师?2、 研发人员报销的交通费、维修仪器费用、包括培训费是记在研发支出其他费用里面吗?是自己添加二级明细吗?
可以算在里面但是不可以加计扣除
那今天你刚说的这个包括,现在又说不能加计扣除,到底应该是哪个啊?,另外上一个第2个问题麻烦老师解答一下
劳务费可以加计扣除 不能加计扣除的是福利费等这种的 2.可以的,自己添加二级明细就可以
1、一会儿功夫已经变化好几次了,老师,确定了劳务费可以加计扣除对吗?2、不能加计扣除的福利费等,这个“等”是除了福利费,还包括什么啊?麻烦老师说的细一些,不要用“等”这种含糊的多种的词,谢谢老师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人工费用包括:工资、五险一金、外聘人员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注意以下两个风险点: 1.外聘人员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但必须是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所以建议用工企业留存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支付明细表、考勤记录等。 2.实际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所以要求企业必须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明确立项,并且有健全的辅助账。 其次,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可以加计扣除。 注意以下两个风险点: 1.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2.自有仪器、设备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仪器、设备,及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按工时比例等合理分摊相关费用,并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1.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2.其他相关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不可以将办公费、招待费、记入差旅费以外的本地交通费、通信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归集到其他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里面应该是包括职工福利费和补充养老医疗保险费吧?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那福利费你说不能加计扣除,那包括在其他相关费用里,到底是能不能加计扣除吗?
企业给研发人员发放的福利费属于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可以在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的范围内加计扣除 这个是有要求的
不能加计扣除,和在范围内做加计扣除是两个概念,老师,应该是哪个
企业给研发人员发放的福利费属于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可以在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的范围内加计扣除
也就是说,如果研发费用总额100元,福利费一共20元,只能加计扣除10元,对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个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