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正在解答请稍等
6、甲公司是由张某和李某两个股东分别出资10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和李某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本年度,甲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100万元(已经扣除了20名职工150万元的工资、薪金),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本年度股东张某和李某有三种收入分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股东张某和李某不取得工资、薪金,只取得红利。即年终甲公司按照本年税后利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然后将剩余的利润作为全部分配给股东张某和李某。方案二:股东张某和李某取得工资、薪金与取得红利相结合。
甲公司是由张某和李某两个股东分别出资120万元和8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和李某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本年度,甲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100万元(已经扣除了20名职工150万元的工资、薪金),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本年度股东张某和李某有三种收入分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股东张某和李某不取得工资、薪金,只取得红利。即年终甲公司按照本年税后利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然后将剩余的利润作为红利按照6:4的比例全部分配给股东张某和李某。方案二:股东张某和李某取得工资、薪金与取得红利相结合。即股东张某和李某全年分别取得工资、薪金12万元、8万元,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年终股东张某和李某分别取得红利28.5万元(40.5-12)、19万元(27-8)。方案三:股东张某和李某只取得工资、薪金,不取得红利。即股东张某和李某全年分别取得工资、薪金40.5万元、27万元,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本年股东张某和李某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数分别为6万元、4万元(为研究方
甲公司是由张某和李某两个股东分别出资120万元和80万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和李某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本年度,甲公司职工人数为20人,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150万元,实税前利润100万元(已经扣除了20名职工150万元的工资、薪金),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本年度股东张某和李某有三种收入分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股东张某和李某不取得工资、薪金,只取得红利,即年终甲公司按照本年税后利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然后将剩余的利润作为红利按照6:4的比例全部分配给股东张某和李某。方案二:股东张某和李某取得工资、薪金与取得红利相结合。即股东张某和李某全年分别取得工资、薪金12万元、8万元,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年终股东张某和李某分别取红利28.5万元(40.5-12)、19万元(27-8)。方案三:股东张某和李某只取得工资、薪金,不取得红利。即股东张某和李某全年分别取得工资、薪金40.5万元、27万元,且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研究方便,假设不同方案下股东张某和李某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数分别
孙先生谕成了一家企业现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每年预计利润总额计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且将利润全部分配方案2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年预计利润总额为60万元,假定没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盈余公积金10%后全部分配给股东孙先生。本年孙先生除了获取上述所得,还至少获取一种综合所得,即至少获取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种要求,请对以上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1.简答题东方公司2021年有关情况如下:1、本年利润总额48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支付的税法罚款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也不存在递延所得税。2、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万元。3、按税后利润的10%和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要求计算东方公司2021年的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编制东方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计算东方公司2021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你好,公司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搬走库房已经办公室电脑,并要求我把相关的财务,银行卡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重要物品交接,我需要加盖公司公章保持他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公司不同意,这种情况如果我把东西给了他 后面产生的任何东西我都是不是可以不认同
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不是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吗 不是古旧图书只有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吗
董老师,购进商品明细做分录的时候,是不是每一个单品都要写出来
如果税法不认可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一般情况下不用权益法做账的话,那理论上适合权益法做账的情况怎么处理呢?
日常工作实操中是否会用到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来做账呢?
如母子公司未发生变动,合并报表期初数可用上年期末数,不用再照抄上年未实现内部损益影响未分配利润的分录了,如发生变动则要用个别报表重新做期初数相加并抵消分录,此时需要照抄上年的未实现内部损益影响未分配利润的分录来重新调整期初数,这段话的理解是对的吗
我是南京市鼓楼区高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同时隶属于江宁区某小型公司员工,想要申报课题组发放劳务费的退税,结果个人所得税app上显示如下:根据您的预扣预缴申报记录,2024年 D元 度您综合所得已预缴税款为零。由于 您年度汇算申请退税的金额超过了已 元 缴税款,无法通过本渠道提交退税申 请,如确需申请退税,请前往办税服 D24 务厅办理。如您有疑问,可以咨询主 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 -01 线。 请问这是什么情况,有什么办法或途径能够帮助我退税成功
老师,我们公司是去年9月份成立的。租的其他公司的办公场地。租赁合同里面签的不含税金额,所以,如果对方公司给我们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话,开票税金要我们公司自己承担。因为公司去年不愿意承担这部分税款,所以,对方公司没有给我们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现在就是有个问题,税款总的金额有点高,领导想把总面积减少,让对方公司发票金额少开一点,这样就可以少承担一点税款。这种方式可以吗?如果租赁发票在这个月开给我们了,我是做账做在今年吗?但实际是去年9月份到今年8月份,一年的房租费用。合同签的三年,租金是一年一付,按照总面积算的话,去年已经支付了一年的租金是12万。这个账我要怎么做?
其他收益属于应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那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吗?
小规模纳税人的30万以内减免税款,用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
1.根据我国税法,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利润总额的12%。直接向受赠单位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2.允许扣除的捐赠限额=100*12%=12大于8万,可以扣除8万,应纳税所得额=100%2B4=104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04*25%=26 3.红利所得税:按照“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适用专项扣除等。工资、薪金所得税: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4.假设会计利润100未扣除工资方案一: 只取红利法定盈余公积提取 = 100×10%=10(104-26)×10%=7.8万元可分配红利 = 100−10−23=67104−7.8-−26=70.2万元每位股东分得红利 = 67÷2=33.570.2÷2=35.1万元红利所得税 = 33.5×20%=6.735.1×20%=7.02万元(每位股东)方案二: 取得工资和红利相结合工资所得税 = (10−2)×适用税率(10−6-2)×3%=0.06万元会计利润=100-20=80,所得税=(80%2B4)*25%=21万元100×10%=10法定盈余公积提取=(84-21)*10%=6.3万元可分配红利 = 84-21-6.3==56.7万元(每位股东工资已税前扣除)每位股东分得红利 = 47÷2=23.556.7÷2=28.35万元红利所得税 = 23.5×20%=4.728.35×20%=5.67万元(每位股东) 每位股东的个人所得税=5.67%2B0.06=5.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