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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不收取利息的企业需要视同销售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这个借还期间 周期有啥界定没 难道只要有这种事项发生 无论当月还与否 都要视同销售吗。。。我们是同一个老板 不同公司之间也要视同销售吗

2024-06-04 17: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6-04 18:01

同学您好, 可以按照借入款项时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计算,至于周期,有协议按照协议,没有协议就按照借入到归还这段时间,作为借款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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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04 18:02

现在当中,很多企业也没有做到那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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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44 追问 2024-06-05 13:09

不是我们日常避免不了企业与企业的欠款 一个老板管理好几个公司 避免不了 我们当月借当月还 还涉及到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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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05 13:16

当月借当月还,做往来款就行,问题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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