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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由总公司付款并开具总公司发票,这样可行吗

2024-05-13 11: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5-13 11:14

那样不可取的哈,合同主体跟开票主体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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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42 追问 2024-05-13 11:15

总分公司,不是同一个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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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5-13 11:18

合同主体不一致的,因为增值税总分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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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那样不可取的哈,合同主体跟开票主体不一致
2024-05-13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4-01-19
你说的这种也可以的。总分公司本来就是一家企业的
2023-12-20
你好!对方接受就行
2023-11-29
这个是允许的,没问题的哈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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