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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全职工作的人员,在外面接培训课 接受劳务方的公司,可以将该培训教师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让第三方平台发放劳务费吗?

2024-04-19 10:3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4-19 10:31

第三方平台同意就行了,咱们和三方平台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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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35 追问 2024-04-19 10:33

这个培训教师年底汇算清缴时,劳务费和他的工资收入会合并计税吗? 工资是薪金收入,三方平台发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务费属于经营所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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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35

这个个人他只提供对外劳务就讲课。这个他属于劳务,比如到综合所得。只是一个人讲课不是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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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35 追问 2024-04-19 10:39

但是第三方平台是按照经营所得给他申报个税的,所谓的减税,税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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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40

按经营所得报这个有风险,就像好多明星不都个体户按经营所得不都出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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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35 追问 2024-04-19 10:41

是的,我就是担心的这个点,因为他实际上是有全职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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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43

所以说还要按照正确的处理,不要打这个擦边球风险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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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35 追问 2024-04-19 10:45

这个风险大,是讲课老师的风险,还是接受培训方的公司风险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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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47

都有风险。一方出事了就会牵扯到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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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48

另一方要出事了,这个要是属于虚开发票,那这个咱们取得发票的对方也不让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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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48

责任最大的还是开票的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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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48

销售的那一方他会补交税款罚款滞纳金这个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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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35 追问 2024-04-19 10:49

责任最大的就是第三方平台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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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52

你好  造假方责任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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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535 追问 2024-04-19 10:53

如果这个培训讲师,是真的灵活就业人员,这样处理就属于真实的,就不会有风险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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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4-19 10:54

你好 讲课的业务不是生产经营所得  关键点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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