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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报关出口、且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额统计表 需要跟增值税申报表上已申报的免抵退做比对? 另外23年11-12月份货款是在24年收到的话,需要做说明? 企业不是差额收汇的企业

2024-04-1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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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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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15:02

2023年度报关出口、且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额统计表确实需要与增值税申报表上已申报的免抵退做比对。这主要是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防止因数据差异导致的税务问题。在进行比对时,应注意核对每一项数据的来源和计算方式,确保两者之间的数据能够相互对应。 对于23年11~12月份货款在24年收到的情况,由于企业不是差额收汇的企业,通常不需要专门做差额收汇的说明。然而,为了保持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企业仍应对此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和记录。具体来说,可以在财务报表或相关附注中说明货款的延迟收款情况,包括延迟的原因、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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