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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还需要补充,因字数限制 甲乙因交通事故致行人丙受伤,须连带赔偿丙医药费6万元。后丙了解到乙家庭生活困难,遂免除了乙的赔偿债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仍有权请求甲或乙支付3万元 B.丙仍有权请求甲和乙共支付3万元 C.乙支付6万元后,有权向甲追偿3万元 D.甲支付6万元后,有权向乙追偿3万元 E.甲只须向丙赔偿3万元医药费 正确答案 : A,B,C,E 【知识点】债的分类 答案解析 :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2023-10-27 12: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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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12:53

《民法典》第57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但是债务的不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AB正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债权人对履行一部分债务附有期限或者附条件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者条件成就时,债权人的债权消灭。”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C正确。《民法典》第578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但是债务的不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D错误。《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债权人放弃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对债务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务人的行为应当受其影响。但是,债权人的债权对债务人的利益没有重大影响的,不因债权人放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责任。”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E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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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15 追问 2023-10-27 13:01

虽然免除乙三万元,但甲乙的连带责任仍然存在。 1、选项C,如果乙仍然愿意赔付6万,但是已经免除乙三万,也相当于总体债务免除三万,正常来说甲承担剩下三万的一半就行了,一万五。为什么乙还有权向甲追偿三万元? 还是说,如果乙仍然支付6万,则免除没有生效,总债务还是6万,不是三万? 2、选项D,同样的,改为:如果甲支付6万元,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是不是就对了? 3、选项E,甲只须向丙赔偿三万元,那赔偿后,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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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7 13:06

1.选项C的问题在于,如果乙仍然愿意赔付6万,并且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仍然存在,那么当乙支付了6万后,所有的债务就应该已经清偿完毕。因为连带责任意味着甲和乙都要对全部债务负责,而不是只对一半负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甲没有权利再向乙追偿3万。 2.选项D是正确的。如果甲支付了6万元,由于甲乙之间仍然存在连带责任,甲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这是因为甲乙两人原本应该共同承担6万元的债务,但甲已经支付了全部的6万元,因此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 3.选项E是错误的。如果甲只向丙赔偿了3万元,那么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并没有完全消除。甲仍然需要向乙追偿剩余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甲应该向丙赔偿3万元,并且有权向乙追偿剩余的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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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15 追问 2023-10-27 13:13

2.选项D是正确的。如果甲支付了6万元,由于甲乙之间仍然存在连带责任,甲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这是因为甲乙两人原本应该共同承担6万元的债务,但甲已经支付了全部的6万元,因此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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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15 追问 2023-10-27 13:13

答案解析,选项D是错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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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7 13:18

我的意思是你说的改为如果甲支付6万元,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是不是就对了? 这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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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15 追问 2023-10-27 15:05

1、这道题,选项C是正确的。就是说,如果乙赔偿6万,是有权向甲追偿3万元的。 我想问的是,乙本来因为经济条件困难,被免了三万。但是C选项正确,是不是因为:如果乙被免了三万以后,仍然支付了丙六万,这个免除就是没有这回事了,甲乙仍然连带责任,所以乙有权追偿甲3万? 2、选项E也是正确的。免除了乙的三万,甲只须赔付丙三万。但是免除了不代表没有连带责任 我是想问,剩余这三万,甲赔付丙了,是不是也有权向乙追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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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15 追问 2023-10-27 15:05

请分别回答,分要点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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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7 15:10

1.正确答案是C,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170条的规定,甲乙两人负有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乙两人或其中一人赔偿,所以A、B正确。当乙支付了全部赔偿后,有权向甲追偿一半,因为他们的责任是平等的,所以C正确。 你的理解也是正确的,即使乙被免除了部分债务,但只要他仍然支付了全部赔偿,那么甲乙的连带责任依然存在。因此,乙有权向甲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1.正确答案是E。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的规定,被免除的部分责任自始不存在,所以甲只需要赔偿3万元。而且免除乙的部分责任并不影响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所以甲没有权利向乙追偿。 你的理解也是正确的,免除乙的部分债务并不意味着甲乙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就此消失。因此,甲在支付了3万元赔偿后,没有权利向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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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15 追问 2023-10-27 17:18

选项E 甲赔付丙三万以后,没有权利向乙追偿1.5万元么?剩余的三万,甲乙不是有连带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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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7 17:25

向银行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整: 1.收集数据:从公司的财务部门获取相关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整理数据:将数据整理成表格形式,方便后续分析。 3.分析数据: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分析,关注关键指标和异常变动。 4.调整数据:根据分析结果,对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整。例如,如果发现财务报表存在误差或遗漏,应当进行修正。 5.审核数据:请确保调整后的数据准确无误,以免影响贷款申请。 6.提交数据:将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交给银行,作为贷款申请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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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7 17:25

在甲赔付丙三万以后,甲是否有权利向乙追偿1.5万元,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甲乙之间存在连带责任关系,甲在向丙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但是,甲向乙追偿的金额是否为1.5万元,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如果甲乙之间存在一般连带责任关系,甲可以向乙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但需要按照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比例进行分配。如果甲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而乙没有承担其应当承担的部分,甲可以向乙追偿相应的金额。 如果甲乙之间存在按份责任关系,甲在向丙赔偿后,不可以向乙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因为按份责任关系意味着每个责任人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其他责任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甲赔付丙三万以后,是否有权利向乙追偿1.5万元,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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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57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但是债务的不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AB正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债权人对履行一部分债务附有期限或者附条件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者条件成就时,债权人的债权消灭。”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C正确。《民法典》第578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但是债务的不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D错误。《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债权人放弃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对债务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务人的行为应当受其影响。但是,债权人的债权对债务人的利益没有重大影响的,不因债权人放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责任。”本题中,甲乙对丙的连带之债因丙的免除而消灭,但甲乙对丙的债务是不完全履行的,所以不能全部免除,故E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E。
2023-10-27
你好,这个意思是连带债务人视为份额相同,也就是一人三万,那么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所以乙的三万免除了,不需要负连带责任。
2023-10-27
甲乙是补足出资额的,所以丁无权请求甲、乙与丙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能在出资额内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点责任,不是无限连带责任。
2023-10-25
您好同学: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其免除70%应收乙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中,30%的部分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不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因此乙公司应确认资本公积的金额=1000×(70%-40%)= 300(万元)。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3-08-10
你好同学,明天回复您
202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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