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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我企业是餐饮业并还销售自己制作包子,增值税服务核定90000元一个季度,在2023年4月至6月收入中销售开了26万发票,餐饮服务开了5.2万发票,一共收入31.2万,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以下免交增值税,我想问问,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我们是按照26+5.2=31.2万申报收入,还是按照26+9=35万申报收入?

2023-10-17 17: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17 17:28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企业在2023年4月至6月期间的总销售额为31.2万元,且符合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交增值税的条件,那么在申报增值税时,您应该按照26万元的销售额进行申报。 具体来说,由于您企业销售自己制作的包子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且开具了发票,因此应该按照发票金额26万元进行申报。同时,餐饮服务销售额5.2万元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不需要申报增值税。因此,您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应该将26万元作为申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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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27 追问 2023-10-17 18:03

现在不是没有营业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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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27 追问 2023-10-17 18:04

餐饮服务不是也是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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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7 18:21

不好意思是增值税 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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