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费 借:劳务费用账户 贷:银行存款账户 招聘服务费 借:管理费用-招聘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人员管理费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18.2022年12月31日,新华公司“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140万元,“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1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8万元。“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1200万元,“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5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方余额60万元。“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6万元,“库存商品”科目借方余额10万元,“生产成本”科目借方余额4万元。“短期借款”科目贷方余额9万元。“本年利润”科目贷方余额18万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方余额4万元。计算未分配利润
1.3月9日,欣然公司向富强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0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6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万元,该批商品已发出,款项已经收到,满足收入确认条件。5月5日,富强公司在验收该批商品时发现部分商品外观有瑕疵,A公司同意退回10%的瑕疵商品,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计算销售该批商品确认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18.2022年12月31日,新华公司“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140万元,“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1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8万元。“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1200万元,“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5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方余额60万元。“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6万元,“库存商品”科目借方余额10万元,“生产成本”科目借方余额4万元。“短期借款”科目贷方余额9万元。“本年利润”科目贷方余额18万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方余额4万元。
假如吴平投资某理财项目,一次性投入30万元,以后10年每年收回5万元,计算此项理财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是多少?
假如吴平投资某理财项目,一次性投入30万元,以后10年每年收回5万元,计算此项理财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是多少?
1.3月9日,欣然公司向富强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0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6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万元,该批商品已发出,款项已经收到,满足收入确认条件。5月5日,富强公司在验收该批商品时发现部分商品外观有瑕疵,A公司同意退回10%的瑕疵商品,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计算销售该批商品确认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总账与供应链、应收应付系统的关系
工资3300,加全勤200 就是3500,上了11天那么到手的工资是多少呢?
年初银行存款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631000元,7月份是向银行购入20万美元偿还六月发生的应付账款,当日的期汇率为一美元等于6.32元人民币。银行卖出价为一美元等于6.35元人民币,同时收到六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30万美元,当时即结售给银行。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等于6.3人民币,银行买入价为一美元等于6.28元人民币。求期末记录汇兑损益
公司对原材料采用永续盘存制度进行核算。12月份发生B材料收发业务如下:12月1日,结存200件,单价10元;12月5日购入500件,单价10.2元;12月6日领用250件;12月8日领用350件;12月10日购入600件,单价10.3元;12月16日领用400件;12月24日购入500件,每件单价10.35元;12月26日领用600件。要求: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期发出B材料成本和期未结存B材料成本。
那我必须要分成3次支付吗?不能一贷多借吗?因为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我好多重复的工作量
用同一个账户支付给同家的公司并且同一份合同,按财务上这种要求,我公司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事情,一个月,我们需要用同样的材料走重复的9次程序……这合理吗……我真的无法理解
这样做的好处是,让账目清晰,银行存款账目余额和账户余额方便查阅。如果你全部支付,那以后税务查账,你如何解释哪笔是支付哪笔呢?因为会计科目不一样。
我认同您说的,这样做可以使账目更清晰。但是我不太认同您说的,一起支付了,不同的会计科目就无法解释哪笔支付的哪笔。我的金额审批表的总金额是和明细表一致的,付出去的钱也是一致的。只是借方科目不同而已,借贷是相等的。我认同做账是分开做的,但是我认为支付手续没必要这么麻烦,可以优化我们业务部门的支付审批程序。
因为我觉得,如果说因为借方科目不一致就无法分辨怎么付的费用了……那我的外包人员还分在了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那是不是我还要把人员劳务费,分别搞2次支付,分为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这样做的更清楚,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还是请您解答我的疑惑,谢谢您
一起支付还是分笔支付会计法上没有明确的要求,换而言之,出纳的建议是为了以后查账方便,但如果根据你公司的业务,一起支付会更方便其实也可以采取这种方法,因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能优化你们的程序,方法并不一定要一成不变。
我明白了,谢谢您!
不用客气,如果我的回答有帮助到您,希望得到您的五分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