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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账上进口一批货物,以公司的名义签的购销合同,并以公司的名义报关提货。但由于公司的厂房正在建设中无法还未投入使用,该批货物从港口提货后直接运往了公司的关联方单位,并由关联方单位试用生产,第二年后该关联方单位由于退股,针对该比货物付给了公司了一笔款,但未开票。 那该批货物的处理,1、是先作为公司的存货入账,再从账上转售给关联方单位;2、还是不作为存货入账,直接跟关联方签署代理购进合同,作为往来处理。 两种方式都可以吗?

2023-07-12 10:2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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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10:23

你好;      1. 先记入  库存商品去 ;    可以的 ; 记入库存商品去 ; 因为是你购货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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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632 追问 2023-07-12 10:25

第一种会涉及确认收入并缴纳销项税,但是公司老板不愿意纳税,第二种方式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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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7-12 10:28

你好;  是的;   不建议的; 不是代理购进哦; 你报关是你 的名义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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