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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迄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按每笔销售结转销售成本。该公司销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长兴公司2010年10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5)A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会向客户进行积分奖励,客户每购买10元商品奖励其1积分,每个积分可在未来购买本主体商品时按1元折扣抵现,积分有效期为自授予之日起两年。本年度向客户销售商品100000元,奖励客户10000个积分。企业预计未来将有9500个积分被兑现。基于兑现可能性计算出的每个积分单独售价0.95元,共9500元。如果当年使用4500个,第二年,确认已使用4000个,第二年末,奖励积分有效期满,结转剩余积分。要求:为长兴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2023-05-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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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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