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交个税 20万*20% 增值税不需要缴纳的
老师下午好,请教一个问题,我公司做钢材贸易的,现在租了一块地准备做仓库,这块地还没有进行施工过,后期处理应该是要填平翻修等等,现在公司买了一台起重机安装在这块地上,起重机二十万是二手的没有发票,我会计做了固定资产,税法是把这笔抽出来了,后面又陆续买了安装这台起重机要用的电缆线 不锈钢板,其他零件有增值税发票,我是想问这个会计和税法我要怎么处理,后面零件有发票的我要怎么入账增值税可以拿来抵扣吗,这个仓库可以做在建工程处理吗,,,地的租金我每月是做到待摊费用里面的这样对吗
老师您好! 1、我现在是做两家公司的账,新公司现在要购买老公司的资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小轿车、赛事物资等。 2、公司做了一份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上有各个资产的明细及发票复印件,其中有些发票之前未入账,还有些即没得发票也没有入账的,这个资产是属于我们公司的,是老板私人买来的。有发票的现在可以补做吗?时间隔得有点久(18年-19年的发票)。 3、因为之前的会计做账没做清楚,把有些赛事用品入到成本或者费用里面去了,所以导致资产没有那么多,但是这些东西新公司购买过来是有用的。 4、因为我是才接手的,所以很多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希望老师帮我解惑一下。 举个例子: (1)处理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70000 累计折旧3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2)收到处理资产款项: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700 现在贷方还有余额129300元应该怎么办?如果我这样做分录,有没有什么问题?
老师,咨询个问题,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5年买了一台设备,当时的采购发票是17%税率的增值税专票;这台设备2021年过后就没咋用了,所以上个月老板把这台设备卖给了一个客户; 现在需要给客户开发票,我有两个问题不太确认: 1、关于品名: 我们和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上品名是“性能测试仪”,我看了下之前买进并且入账的品名是“回损测试仪”,我开票要按销售合同来开,就和之前进项发票的品名不一致,这样会不会有影响? 2、关于税率: 销售合同上标明税率13%, 我可以按13%的税率给客户开专票吗? 我看到有政策说: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
东海公司,南航公司两个投资人决定合股投资8000万元经营一家商城,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服饰,家用电器和日用百货,并开设一个冷饮店,以租入三层楼房一栋,其中一楼经营日用百货,二楼经营服装,家用电器,三楼为冷饮店。营业执照已办妥,准备开业。请为公司设计一套会计制度,监视前调查获得以下资料。公司名称为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已在银行开立账户,除两家和股投资外,还准备向银行贷款和吸收他人资金,但他人投资不作为股份,只作为长期应付款,按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10%利息商城和冷饮店均需重新装修后方能开业,需购入收款机,货架,柜台,音响设备,桌椅等设备,输车辆冷饮店的收入作为非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商城购销活动中,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可以赊购赊销。故请的安保保洁人员若干人每月按计时工资计发报酬,奖金视营销情况而定,房屋按月缴纳租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我是公司要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共同费用应在商场和冷饮店之间按比例分摊利润,要按商场和冷饮店分分别计算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金。问题与任务: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应如何设计会计科目?
东海公司、南河公司两个投资人决定合股投资8000万元经营一家商城,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服饰、家用电器和日用百货,并开设--个冷饮店。已租入三层楼房--栋,-楼经营日用百货,二楼经营服饰、家用电器,三楼为冷饮店,营业执照已办妥,准备开业。经事前调查,获得以下资料:1.公司名称为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2.已在银行开立账户。3.除两家合股投资外,还准备向银行贷款和吸收他人资金,但他人投资不作为股份,只作为长期应付款,按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10%付息。4.商场和冷饮店均需重新装修后方能开业。5.需购入收款机、货架、柜台、音响设备、桌椅等设备,运输车--辆。6.冷饮店的收入作为非主营业务处理。7.商场购销活动中,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可以赊购赊销。8.雇请的安保人员、保洁若干人,每月按计时工资计发报酬,奖金视营销情况而定。9.房屋按月交纳租金。10.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会,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11.公司要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共同费用应在商场和冷饮店之间分摊。12.利润要按商场和冷饮店分别计算,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
购入的,得有购入的发票才能代开出来
这个按什么所得缴纳个税?
你好,这个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老师 出资也算转让吗
对的,是的,是这么理解的 虽然没有收到钱,但是他增加了投资款
这个有相关的文件或者规定吗[破涕为笑]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