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涉及增值税和附加税
31.copars;中国公民李某任职于国内某公司,本月收入情况如下:(1)应发工资20000元,个人负担-金险一金44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2)出版著作获得稿膜收入70000元;(3)一次性讲学收入4500元;(4)转让一处原值为200万元的临街商铺,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450万元,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合理税费共计5万元;(5)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不含增值税),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00元。已知居民工资薪金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3%;确酬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按收入预,税率为20%;劳务服元以上的,磁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20%;个人出租自有住房所得税不按10%税率计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李某当月各项所得应预扣预微和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能否具体解释一下答案的公式,每个数据从哪来的,看不懂,不明白什么意思居民个人王某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其两个子女分别就读于中学和小学。(1)全年领取扣除按规定比例缴付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共计180000元,单位已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9480元。(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5000元。将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500元。(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王某当年并未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考虑出租房产涉及的其他税费)(1)计算王某2020年度出租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回答王某是否可以享受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1)出租房产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500×(1-20%)×10%=360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60×12=4320(2)可以(3)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0000-60000-1000×2×12-1500×12=78000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78000×10%-2520=52802020年可申请综合所得退税额=9480-5280=4200
2×15年8月10日,星海公司支付价款2980万元购人一处房屋,将该用于对外出租。8月25日,星海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将房屋出租给开始日为2x15年9月1日,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180万元,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9月1日按年预收租金。星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1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x18年12月31日,星海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100万元。2×20年8月31日,该房屋租期满,星海公司将其收回后作自己的办公场所,每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确认租金收入,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10)2x18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2x19年9月1日预收租金(12)2x19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并确认租金收入(13)2x20年8月31日收回房屋转为自用(14)2x20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15)2x21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为什么2019年算折旧是这样的((2100-100)/16*12+8)*12,那个8是怎么来的呀
李先生为甲公司员工。2019年的收入支出事项如下:(1)每月工资18000元;每月的“三险一金”为3500元。(2)李先生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家中老人均已60岁以上需要赡养。(3)2019年1月与房屋中介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租期2年,月租金3000元(与妻女共同租住于此)。(4)夫妻育有一女,在幼儿园学习(女儿信息资料已在甲公司申报)。(5)4月,李先生获得某出版社的稿酬收入6000元。其他相关资料:(1)所在区域房租月扣除标准是1500元;李先生夫妻名下均无房产。(2)李先生夫妻协商约定,涉及可分摊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均由李先生按100%扣除。(3)2019年全年李先生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800元。要求:1.计算李先生2019年1月工资薪金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扣除额合计数。2.计算李先生1月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额。3.计算4月李先生稿酬所得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额。4.计算李先生2019年全年汇算清缴应补或应退的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计算题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 销售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15万元。 (2) 销售使用过的2011年1月购入的小汽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 (3) 销售使用过的2017年1月购入的小汽车,取得含税收入20万元。(4)当月签订合同出租2015年1月购入的办公室一间,预收一年租金12万元;出租2017年1月购入的办公室一间,合同约定本月1日收取租金1万元,款项本月实际尚未收到。 要求:假定上述增值税都经过认定,请计算这些业务涉及的增值税税额。
当月缴纳的社保费在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再体现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里。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计提的社保部分)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若之前已从工资中代扣)贷:银行存款,那意思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科目里都不会体现出来了是么
老师请问,我今年4月份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用友T3提取的利润表中净利润是负的43671.66元,但是我12月份本年利润科目金额是负的42954.99,这两个数是不是应该相等?是不是我凭证哪里做的不对所以这两个数才不相等?
你好,像每个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社保费当月计提当月支付,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里只会显示计提的金额,当月已经支付了那应付职工薪酬里金额就会为0,那当月缴纳的社保费还会反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哪个科目里么,还是直接不会体现这笔数据了
去年2月份收保险公司开2000专票借保险费借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去年12月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让我们(购买方)在税网上按原发票2000提交了600的红字,今年1月查到保险公司在去年12月开1400的增值税专票,同时并没查到保险有开2000对应的红字发票,请问12月如何记账1400的进项税金和2000对应的红字专票税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为员工申报个税的时候,上个月有些员工少填了累计附加扣除,这个月在申报的时候应该怎样做才能补救呢?
你好,像每个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当月支付和计提当月的,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里是不是只会显示计提的金额,如果当月已经支付了那应付职工薪酬里还会显示计提的金额么
年底利润表本年累计金额不等于本年累计开票金额这正常吗?
你好,想问下每个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数据会生成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里么,如果会的话那上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数据会出现在下月的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里么,社保费是当月缴纳和计提当月的,(比如10月的社保费数据出现在11月资产负债表里)
请问单价500万以内的固定资产一次扣除,是按照原值一次扣除吗?还是要扣除净残值后一次扣除啊
今年2月份在保险公司开了专票金额2000,到了12月份保险退还了部分金额,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我公司在税务网上勾选红字选项,现在税网看见保险公司重开了新的专票1400,那么请问原来已做进项的增值税发票要做什么账务处理?而现在的新发票我依然按照做增值税进项嘛?
季度不超过30万,为什么涉及呢?
您好,自然人按每月500限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您好,咱们现在不是说增值税吗?
为什么交增值税
您好,自然人按每月500限额计算增值税,除非做临时税务登记,
规定是按次计算增值税
这个增值税按月500限额,有什么条文规定吗?麻烦您发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上述租赁业务必须有发票才能企业所得税扣除,没有发票不能扣除
这个个人租赁财产,是不是可以按期销售额,5000-20000
还有这个增值税税率应该是1%吧
是的,增值税是1%,具体情况按代开发票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