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可以的,分公司买社保公积金,在分公司扣除,不能在总公司扣,分公司给他们发放工资。
老师,你好,总公司在苏州,在深圳、西安等地有员工,员工想交当地社保,所以在当地成立了分公司,总公司发放工资和个税,总公司把社保费付给分公司,分公司交社保,这样可以吗?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直在深圳参保,后来转到广州工作,仍然想继续买深圳社保可以吗?注册公司是在广州的,可以个人参保吗
广州税局对我们广州分公司做“税收调查提纲”(我第一次遇见,慌)总公司是在深圳的支付公司,在广州有分公司(未做好备案),无银行账户,广州分公司税局上的经营范围:为总公司服务;广州那边的同事,个税0报,社保在广州缴纳。(广州社保上以广州分登录进去后,进行申报,缴纳用了同事的银行账户)总公司会把钱打给分公司的同事。税局问“广州这边没有业务,为什么有社保个税?为什么不放去总公司?)求助,我该怎么解释,什么思路
总公司在福建,分公司在广州,分公司的员工可以在广州分公司缴纳医社保,在总公司发放工资吗?还有,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需要单独做账吗?
总公司在广州,分公司在合肥,非独立核算,要付分公司在合肥办公的房租和物业费,可以直接从总公司公户中付款吗,分公司没有办理银行账户
为老师,为啥我看到别人说可以啊
他这个申报不了 他这个得是分公司来申报,你这个也是分公司来申报,你做总公司的时候,到时候查账怎么解释啊,因为社保公积金虽然是你们单位支付给对方的,但是你没有申报,你怎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