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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晚上好,建筑企业3月份在异地预缴增值税20万,公司产生销项税有32万,其中可抵扣进项税有16万,那么我4月份缴纳增值税款时只需要缴纳16万就可以吧,如果再选择分次预缴增值税16万,我4月申报3月份时就可以不用缴税了吧?那我这样记账对吗?预缴增值税: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20万,贷银行存款20万, 3月份收入: 借:预收账款-A公司387.5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355.56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2万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32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2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2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16 最后一步分录不平,现在就是还差16万,是我抵扣的进项税16万,这该怎么处理?

2023-04-15 00: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4-15 00:45

同学你好,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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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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