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采购方开出红字信息表后,要不要打印出来交给销售方

2023-03-23 09: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3-23 09:00

直接发送给对方就可以了

头像
快账用户1083 追问 2023-03-23 09:01

纸质的不用寄是吧?前天抖音上还说要把信息表打印出来,盖发票章,寄给销售方?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23 09:04

不用那么麻烦,对方收到电子信息就可以开 了

头像
快账用户1083 追问 2023-03-23 09:42

老师,看会计问里面老师的回答,也是有的说红字表要寄销售方,有的说不用,凌乱了。。。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23 09:43

你发给对方,如果对方要求寄过去就寄,没有要求就算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直接发送给对方就可以了
2023-03-23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1-11-16
购买方开完红字信息表后,通常需要打印出来给销售方,并且在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信息表与红字专用发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可以附在对应的记账凭证后面,而不是附在原来的进项发票后。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这种情况下同样是待取得红字专用发票后,将两者一并作为记账的依据。
2025-04-23
同学你好 这个要给他们的
2022-12-05
你好,需要打印出来寄给销售方的
2021-01-12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