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个体工商户购销合同印花税需不需要申报缴纳?
个体户要交印花吗?签有购销合同的
个体工商户购销合同要不要交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有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吗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货物运输合同和购销合同用不用交印花税
每个月结转损益,比如当月只发生了管理费用1000,那结转是不是应该借本年利润1000贷管理费用1000,如果是的话,那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那里会显示-1000么
公司24.10月成立,10月业务只收到了10万投资款,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然后再缴纳并计提了当月的社保费6000,没有其他业务发生,那最后出来的出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类是不是货币资金94000,流动资产和资产总计94000,但是负债类科目都为0,只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为10万,最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0万,是这样的么,这样的话资产总额和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就不相等了
民间非盈利组织季度现金流量表怎么编制
培训学校无票收入如何记账
请问申报时非限定性净资产是相当于所有者权益合计吗?
用友好会计打印凭证预览不了
当月缴纳的社保费在资产负债表中不会再体现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里。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计提的社保部分)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若之前已从工资中代扣)贷:银行存款,那意思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科目里都不会体现出来了是么
老师请问,我今年4月份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用友T3提取的利润表中净利润是负的43671.66元,但是我12月份本年利润科目金额是负的42954.99,这两个数是不是应该相等?是不是我凭证哪里做的不对所以这两个数才不相等?
你好,像每个月计提和缴纳的社保费,社保费当月计提当月支付,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里只会显示计提的金额,当月已经支付了那应付职工薪酬里金额就会为0,那当月缴纳的社保费还会反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哪个科目里么,还是直接不会体现这笔数据了
去年2月份收保险公司开2000专票借保险费借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去年12月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让我们(购买方)在税网上按原发票2000提交了600的红字,今年1月查到保险公司在去年12月开1400的增值税专票,同时并没查到保险有开2000对应的红字发票,请问12月如何记账1400的进项税金和2000对应的红字专票税金。
确定?是不是再核实一下
税法规定是单位要交 看一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第八条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第九条 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五条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第十八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您好,更正一下,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合同, .当纳税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动产买卖合同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