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57号文对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的界定是,指除了负责受雇单位的营业收入支出结算及报税等行政职能外,不参与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服务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条文件中“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呢”?如何理解“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
老师,我们分公司收到税务局的信息,麻烦您帮我看下这个要怎么去处理呢? XXX咨询分公司: 属于没有按照一般规定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按照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挂靠而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进行独立申报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总机构出具的挂靠并独立申报情况说明,盖公章报送给我; 二、属于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包括:1.属于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2.上年度总机构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3.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市内跨区的二级分支机构),告知我属于哪种情形; 三、属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告知我; 四、除以上情况之外,属于按规定需汇总申报并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汇总到总机构统一计算并从2021年第1季度开始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关于企业所得税一般实行汇总纳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如果设立的是“跨省市总分机构”及“二级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要求,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由总机构(总公司)统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分别由总机构(总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上面这段话中的一般实行总公司合并,与后面的但是的内容,区别是什么?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北京分公司,去年9月刚成立,总公司在上海,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是不是符合上边第二条,就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了,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内部辅助二级分支机构是什么意思?能给个详细解释吗?这种分支机构是不能单独申报增值税不能开发票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但是我公司想注销,是不是A公司要先把我变更了,我才能注销公司
领导买药的发票能报销吗?关于冠心病的
我公司一把纳税人给对方开的劳务发票简易计税3个点,对方也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吗
老师,全屋定制装修,发票怎么开呢
老师,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家出资公司是不是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就不用设置监事会了(指的是一名监事都不设立)?
你好我1月份销售收入556756.12元,3月份才有原材料购进4390元,2-3月份没有销售收入,该如何结转成本呢,
工商年检网址发下谢谢老师
老师,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家出资公司是不是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就不用设置监事会了(指的是一名监事都不设立)?
16999355.18是23年12月份的数,报表计在24年1月,13088951.73是24年12月的数,报表计在25年1月份的数,现在差额收入是负的-3910403.45多计了24年,汇算清缴怎么调呢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部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那么,政府特定的支出是否也可以算在税务总局公告2012 57号文拟定的情况下?
是的,政府特定的支出也可以算在税务总局公告2012 57号文拟定的情况下,只要支出不涉及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服务事项,就可以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