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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日,营销部刘明销售给广州五辛商贸有限公司甲产品500件、乙产品400件。甲产品每件售价550.00元,乙产品每件售价530.00,增值税税率为13%,价税款550310.00元。货已发出,并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22012601)。另用现金代垫运输费800.00元,价税款及代垫运输费暂未收到。

2023-03-0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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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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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9:04

借应收账款55111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63310 银行存款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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