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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个人王某2020纳税年度来自甲国的所得项目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劳务报酬所得30000元,己按该国税法纳税3000元;经营所得4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元;同时来自乙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纳税1000元;经营所得3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元;股息红利收入2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纳税3000元;来自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收入100000元。 假定王某2019年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一共为30000元。要求:计算该中国居民2020年度的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中国公民王其2021年扣除“三险一全”之后的工资期全所得120000元,年初活往境外工作,当年在A国取得工薪收入150000元,转让一项专利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两项所得在A国已做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在B国出版专著,扶得稿酬收入30000元,取得股息收入50000元,在B国已做纳个人所得税16000元。王某2019年境外所得应向我国税务机关微的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例】中国公民王其2021年扣除“三险一全”之后的工资期全所得120000元,年初活往境外工作,当年在A国取得工薪收入150000元,转让一项专利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两项所得在A国已做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在B国出版专著,扶得稿酬收入30000元,取得股息收入50000元,在B国已做纳个人所得税16000元。王某2019年境外所得应向我国税务机关微的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例】中国公民王其2021年扣除“三险一全”之后的工资期全所得120000元,年初活往境外工作,当年在A国取得工薪收入150000元,转让一项专利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两项所得在A国已做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在B国出版专著,扶得稿酬收入30000元,取得股息收入50000元,在B国已做纳个人所得税16000元。王某2019年境外所得应向我国税务机关微的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具体计算过程
王某是我国公民,独生子,单身,在甲公司工作。2021年取得工资收入80000元,在某大学授课取得收入40000元,出版著作一部,取得稿酬60000元,转让商标使用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已知:王某个人缴纳“三险一金”20000元,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4000元,假设无其他扣除项目,已知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适用的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王某全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5216元,计算王某2021年汇算清缴应补或应退个人所得税。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1)王某2019年境内、外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 =150000%2B60000×(1-20%)+30000×(1-20%)×70%-60000=154800(元) (2)王某2019年境内、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154800×20%-16920=14040(元) (3)王某2019年境外所得应该向我国税务缴纳个税为=14040%2B50000*0.2-(10000%2B16000)=-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