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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耗用其中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当月因管理不善将上月购物的一批原材料损毁,该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且已在上月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当月进料加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万元。上期期末留底税额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出口货物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我的问题是,当期应纳税额怎么算,我不会

2022-12-08 22: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2-08 22:37

你好,同学请稍后,老师正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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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08 22:48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00*(13%-10%)=9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 =26-(26-9-6.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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