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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股权转让』这个行为,要交所得税的是转让方,也就是原股权持有方,转让方是个人的,受让方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受让方如没有代扣代缴的,转让方自己去交。转让方是企业的,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交企业所得税。 请问:转让方是个人股东的,受让方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受让方如果没有代扣代缴的,会被税务处罚吗?受让方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补申报应代扣代缴的个税?谢谢

2022-12-01 18: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2-01 18:53

您好。1会被处罚,2未代缴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转让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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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18 追问 2022-12-01 19:02

林老师,转让方是个人股东,我们受让方(收购方)当时没有代扣代缴,税务不能直接联系个人股东吗?让个人股东自己去补缴个人所得税,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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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01 21:29

您好,您没履行代扣代缴就得承担罚款,与对方支付个人所得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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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01 21:29

您好,支付方不代扣代缴,就得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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