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水泥厂能提供专票,就可以抵扣的
老师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公司,7月份成立,9月份购入水泥,10月份销售水泥(已开1%的销项普票),预计11月升为一般纳税人,9月份购入水泥可不可以在11月开成13个点的进项发票?
本企业是小规模建材公司,经营钢筋水泥乳胶漆等,涉及供应商,对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13个点的税收只能我公司承担,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能找小规模供应商合作或者开票?但实际情况对方同样小规模能开出发票吗?本公司应该如何规划?
老师,我们有个公司之前是小规模纳税人,下个月转为一般纳税人,然后有销售水泥,砂石,水泥进销项都是13的税率,砂石进项回来是3%的税率,下游一般都是不要发票的,砂石这部分发票我们是不是就浪费了,如果开砂石票出去,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嘛
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超市),供货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给我超市供应水果,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可以按照正常9%的税率计算抵扣吗?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我们的主要客户只需要普票,不需要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我们想把业务做拆分,方案一:如果成立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公司,正常卖给客户100元,成本60元,成立销售公司之后,工厂卖给销售公司80元,开80元的13%的增值税发票,再由销售公司卖给客户100元。开3%的增值税普票(不考虑税收优惠)。方案二:把原有工厂拆分成2个工厂,再成立一个小规模的工厂,但是厂房、设备,人员都是一套。这两个方案可行吗?有什么税务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