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行权,个人不需要交增值税的。
你好,老师,麻烦问下,股权变更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如果要交,计税依据是什么,变更股权500万,个税怎么算?
王晓老师麻烦回答下, 这个是我看到您回答其他同学的问题,我只看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里面有条款讲到第一步的做法。可是第二步做法是在哪里讲到的? 因为我想着是要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而不是要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了。
老师,居民个人股权激励,一个纳税年度如果行权两次,两次合并计算收入,按照年度税率表计算,个税,如果第二次行权计算的个税需要减去第一次行权时交的个税吗,还是说一年内不管行权多少次,都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交个税?
老师,想问一下,我们公司通过一个合伙企业的股东转让了一部分股权给员工,这个是否属于股权激励?如果是,员工需要缴纳个税吗?当时公司估值一个亿,员工支付的对价与这个公允价值的差额需要确认费用吗?
企业代持限售股直接转到个人名下的,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我是知道的,需要交增值税吗?
总账与供应链、应收应付系统的关系
工资3300,加全勤200 就是3500,上了11天那么到手的工资是多少呢?
年初银行存款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631000元,7月份是向银行购入20万美元偿还六月发生的应付账款,当日的期汇率为一美元等于6.32元人民币。银行卖出价为一美元等于6.35元人民币,同时收到六月份发生的应收账款30万美元,当时即结售给银行。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等于6.3人民币,银行买入价为一美元等于6.28元人民币。求期末记录汇兑损益
公司对原材料采用永续盘存制度进行核算。12月份发生B材料收发业务如下:12月1日,结存200件,单价10元;12月5日购入500件,单价10.2元;12月6日领用250件;12月8日领用350件;12月10日购入600件,单价10.3元;12月16日领用400件;12月24日购入500件,每件单价10.35元;12月26日领用600件。要求: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期发出B材料成本和期未结存B材料成本。
根据下列资料做出有关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销调整分录(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1)大华公司拥有胜利公司100%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700000元,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00元,其中股本500000元,资本公积80000元,盈余公积100000元,未分配利润20000元。(2)大华公司年初初应收账款中有50000元为对胜利公司的应收账款,并按10%提取了坏账准备。当年收回上年应收账款50000元,并将一批成本为40000元的商品以60000元的价格销售给胜利公司,货款未收。当年胜利公司将该批存货全部对外销售。(作出当年的抵销分录)(3)大华公司当年6月30日有从胜利公司购入的办公用设备一台(系大华公司不需用的设备),该设备原账面价值100000元,前期已累计折旧30000元,购价80000元,胜利公司购入后从7月开始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4年,年折旧额20000元。(不考虑净残值因素。作出购入当年和第2年的抵销分录)
边际贡献为什么乘25%而不是75%
公司没收入计提工资工资后资产负债表不平怎么处理
公司对原材料采用永续盘存制度进行核算。12月份发生B材料收发业务如下:12月1日,结存200件,单价10元;12月5日购入500件,单价10.2元;12月6日领用250件;12月8日领用350件;12月10日购入600件,单价10.3元;12月16日领用400件;12月24日购入500件,每件单价10.35元;12月26日领用600件。要求: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期发出B材料成本和期末结存B材料成本。
光明公司对原材料采用永续盘存制度进行核算。12月份发生B材料收发业务如下:12月1日,结存200件,单价10元;12月5日购入500件,单价10.2元;12月6日领用250件;12月8日领用350件;12月10日购入600件,单价10.3元;12月16日领用400件;12月24日购入500件,每件单价10.35元;12月26日领用600件。要求:按照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期发出B材料成本和期末结存B材料成本。
老师,已有预算利润表,和预算现金流量表,预算的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
老师有依据吗?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 (4)《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