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请问一下,货款已支付,但进项发票明年汇算清缴前才开具,开票日期是2021年的,可以做今年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老师 去年的成本未确定发票 今年汇算清缴前取得了发票 开票也是今年汇算清缴前开的 ,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文件号有吗?老师
汇算清缴前上年度暂估的发票过来都可以汇算清缴扣除,这个汇算清缴前来的发票可以开的是今年的日期吗
老师,请问去年汇算清缴,成本票没有取得够,今年在补开去年的成本发票,可以吗?
老师,企业去年暂估的成本入账税前扣除了,今年汇算清缴前取得了发票,那今年取得的发票是放在今年入账的月份里入账吗?还是需要把发票放回去年暂估成本的那个月份的账里?
本单位有一般户,用于贷款。然后往不同的个人银行里转,还款也是。我一般户和基本户做账是一起的,如一般户要注销,这个挂着其他应付款怎么冲平。有老师说冲银行存款,问题你冲了银行存款,一般户,这个银行要到欠我钱了岂不是。报表的银行余额都有影响了不是。麻烦有老师详细的思路说下
单位有一个一般户,用于贷款。但是这个贷下来的款子,转入不同的私卡。还款也是不同人还,或者基本户还。现在的问题是,我基本户跟一般户做账是一起。要是一般户注销了。那些个人的往来我如何平账。其他应付款跟什么对冲
.张某为一中国公民,2022年1月至3月,从中国境内每月取得工资、薪金 收入10000元,每月专项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 无其他扣除项目。已知张某前两个月已累计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款160元。另张 某于3月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30000元。要求计算: (1)张某2022年3月中国境内工薪收入预扣预缴税额; (2)张某2022年3月稿酬预扣预缴税额; (3)张某2022年3月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额。
本单位有基本户和一般户。一般户是为了贷款,但是都转给不是本公司的个人,然后还贷也是不同的人还进来的,有时候又用基本户还。我一般户跟基本户做账是一起的,问题是到时候这个一般户注销了,我之前挂个人的那些怎么平账。我用什么科目冲。麻烦有老师的解答一下。
多张三个点的专用发票可以合并在一起开13个点的销项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1%税率未达到起征点会计分录举例说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1%税率未达到起征点会计分录
那不申报里的当期已开具又是?
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里我这个月已经开具的怎么处理是一键确认么
以前年度的无形资产在当年已经做了支出,未做折旧。后来又做折旧和支出,账务应该怎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