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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教一下,采购返利的账务处理,第一种我公司采购达到100万,供应商开100万的票给我们,然后让我们挑选其他10万的商品?第二种,抵减第二次付款,比如第二次购入50万要的产品,开票40万,付40万的款。请问这个会计分录。

2022-09-16 14: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9-16 14:43

这2种方式双方都没法做账正确的做法是,供应商开负数发票体现折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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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950 追问 2022-09-16 14:44

问题就是人家不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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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16 14:54

比方说第一种方式,你们收到的产品,没发票体现赠品的成本,没法做账.第2种开票50,付40就只有长期挂10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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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种方式双方都没法做账正确的做法是,供应商开负数发票体现折让.
2022-09-16
同学你好 开发票一共开110的 第二种开四十万
2022-09-16
同学你好 贷应付账款-暂估 2,都是同一个材料吗
2022-02-18
你好!按销售货物120开票(20属于价外费用) 因为属于赊销,收款时开票,即可。
2022-05-05
您好,厂家的处理是完全符合税法规定的, 按收到红票的金额做分录, 借:库存商品 -2/1.13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2/1.13*13%应付账款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按适用税目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如:商场、卖场向生产厂家收取的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商业企业当期取得的返利/(1%2B适用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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