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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21年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为:产品及其他收入总计8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00万元。部分收入费用信息如下:1.利息收入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6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0万元,2.工会经费30万,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0万,计税工资总额1000万元,3.费用中含招待费100万,4.费用中含广告费50万,5.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共机构像农村义务教育捐赠50万,6.新产品研究开发费200万,全部计入费用,7.费用中含资产减值损失50万,税务机关不予承认。会计利润=? 税收调增总和=? 税收调减总和=? 如何利用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进行纳税筹划?

2022-09-06 16: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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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10:26

会计利润:8000-3000-500-200-300-200=3800万 税收调增总和:税务认可1000*2%-工会经费30万调增10万,职工教育经费税务认可1000*8%=80万,实际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0万。调增20万     招待费税务认可发生额:100万*60%=60万或者销售收入(8000-100)*5‰=39.5,取小的39.5。调增100-39.5=60.5万     广告费50万,税务认可的销售收入的15%(8000-100)*15%=1185,无需调增。     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共机构像农村义务教育捐赠50万       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800*12%=456无需调整     税收调整总和=10万%2B20万%2B60.5万%2B50万=140.5万  税收调减总和:国债利息收入60免税税收调减总和=60万

会计利润:8000-3000-500-200-300-200=3800万
税收调增总和:税务认可1000*2%-工会经费30万调增10万,职工教育经费税务认可1000*8%=80万,实际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0万。调增20万
     招待费税务认可发生额:100万*60%=60万或者销售收入(8000-100)*5‰=39.5,取小的39.5。调增100-39.5=60.5万
     广告费50万,税务认可的销售收入的15%(8000-100)*15%=1185,无需调增。
     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共机构像农村义务教育捐赠50万
       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800*12%=456无需调整
     税收调整总和=10万%2B20万%2B60.5万%2B50万=140.5万
 税收调减总和:国债利息收入60免税税收调减总和=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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