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这个是不会产生税会差异的
企业年底没有成本票怎么办?
某企业2020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请编制相关会计分录(1)收到投资者方方公司投入的货币资金200000元,专利作价400000。(2)向大大公司购进A材料3000千克,单价25元,计75000元,增值税12000元,款项尚未支付。(3)上述材料运到验收入库,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4)生产甲产品领用A材料2000元,领用B材料10000元;生产乙产品领用A材料3000元,领用B材料5000元;生产车间一般耗用A材料1000元;管理部门耗用B材料800元。(5)计提本月工资25000元。其中:生产甲产品的工人工资10000元,生产乙产品的工人工资1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8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3200元。(6)从银行存款中支付本季度短期借款利息32000元,本季度前两个月已预提短期借款利息21000元。(7)职工张三报销差旅费1000元,原预借1200元,余款以现金退回。(8)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费5000元。其中车间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3500元,厂部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1500元。(9)计算并结转以上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10)本
[目的]实训连锁企业商品横向调拨的核算。[资料]华联连锁超市下属长江路直营店向黄河路加盟店调A商品60箱,每箱12瓶,每箱进价70元,调拨价80元,零售价92元。[要求]分别按照商品进价和零售价作出总部财务、直营店和加盟店的会计分录。
老师好,想问一下,别人给老板个人债务的顶账车入在公司名下,但公司没有作为固定资产,现在车已经卖给其他个人并开具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发票了,请问这样账务和税务这怎么处理呢
大发连锁超市本月采购商品及配送情况如下:(1)采购鸟牌超能皂100箱,每箱进价42元.内部调拨价48元,零售价52元。其中60箱送到配送中心仓库,30箱直接送到A直营店,10箱送B加盟店。(2)采购天天酱油100箱,每箱进价80元,内部调拨价90元,零售价100元。其中40箱送到配送中心仓库,40箱直接送到A直营店20箱送往B加盟店。(3)上述采购商品的发票账单已经收到,商品由有关部门验收入库,账款尚未支付。(4)总部按照购货合同,全部支付上述价款。[要求]分别按照商品进价和零售价作出配送中心、门店、总部财务部门的会计分录。
9月份社保计提的时候按4462,10月份补缴的部分会计分录怎么做?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有几种
如何判断一科目后要不要带二级科目?
3、某总公司加权平均投资利润率为18%,其所属A投资中心的经营资产平均余额为400万元,利润为100万元。现该投资中心有一投资项目,投资额为100万元,预计投资利润为20万。若该公司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为其加权平均投资利润率。要求(1)如果不考康投资项目,计算A投资中心目前的投资利润率;(2)如果按投资利润率来衡量,A投资中心是否愿意接受这一投资项目?(3)如果不考虑投资项目,计算A投资中心目前的的剩余收益:(4)如果按剩余收益来衡量,投资中心应否接受这一投资项目?
3、某总公司加权平均投资利润率为18%,其所属A投资中心的经营资产平均余额为400万元,利润为100万元。现该投资中心有一投资项目,投资额为100万元,预计投资利润为20万。若该公司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为其加权平均投资利润率。要求(1)如果不考康投资项目,计算A投资中心目前的投资利润率;(2)如果按投资利润率来衡量,A投资中心是否愿意接受这一投资项目?(3)如果不考虑投资项目,计算A投资中心目前的的剩余收益:(4)如果按剩余收益来衡量,投资中心应否接受这一投资项目?
那就是说,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都和计税基础一致,为什么网上有的说会产生,那是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呢?
租赁资产的税务处理及税会差异分析 税务⽅⾯,对于租赁业务承租⼈依然需要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对于承租⼈租赁形式的划分,按照旧租赁准则标准进⾏。 1.经营租赁的税务处理与税会差异分析 在税务⽅⾯,对于属于经营租赁的,不需要确认租赁资产的计税基础。⽐如,承租⼈租赁房屋,租赁期限3年,构成税务上的经营租赁,在税务上是不需要确认该租赁资产(房屋)的计税基础,⽽是直接分期扣除租赁费⽤即可。 会计⽅⾯,按照新租赁准则,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需要在租赁开始⽇确认使⽤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经营租赁发⽣的初始费⽤,税务⽅⾯可以在实际发⽣的年度按规定税前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分期扣除;⽽会计⽅⾯,按照新租赁准则计⼊“使⽤权资产”的原值。 2.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与税会差异分析 对于融资租赁,税务⽅⾯需要确认租赁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法确定计税基础:(三)融资租⼊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的相关费⽤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的相关费⽤为计税基础。 会计⽅⾯,对于融资租⼊固定资产,新租赁准则确认为“使⽤权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折现后现值和承租⼈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的相关费⽤为计税基础。 因此,对于融资租⼊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与会计原值之间相差⼀个“未确认融资费⽤”。 考试中一般是不会涉及租赁的税会差异的,这方面简单了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