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单价除标明为含税价格外,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12月发生如下业务:(1)12月2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该批南品成本为8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时,甲公司得知乙公司资金流转暂时发生困难,但为了减少库存商品积压,仍将商品发出井办妥托收手续,同时纳税义务己发生。(2)12月8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标价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稅),实际成本为160万元由于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子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20、N/30,且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于当日发出商品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商品

2022-05-17 09: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5-17 12:24

你现在的问题是什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