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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第三季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5台自助存取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40万元,增值税为5.2万元;(2)租入一处底商作为营业部,租金总额为1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3)办理公司业务,收取结算手续费(含税)31.8万元;收取账户管理费(含税)26.5万元;(4)办理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含税)1.06亿元。已知:该银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抵扣规定;提供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计算该银行第三季度应纳增值税税额。

2022-04-30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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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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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14:01

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5.2+5=10.2 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是 (31.8+26.5+10600)/1.06*0.06=603.3 应交增值税603.3-10.2=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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