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北京嘉和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稅税率13%。春节期间为促销商品,给予客户以下优惠:凡一次性购买其产品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不含增值稅),给予价格10%的折扣。在促销期间,北京黎明实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购入200万元(不含税)的产品,该批产品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在开票给客户时,欲采用几种方案:方案一: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方案二: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求各方案折扣前不含税销售收入、折扣并开票后的不含税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
老师这道题怎么求
好的,稍等下,老师还在计算。
方案一: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故不能扣除折扣额计算增值税
方案一销售额=200万元
方案一的销项税=200*13%=26万元
进项税题目已经给出为20万元
方案一 应交增值税=26-20=6万元
方案二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销售额可按减除折扣后的金额计算
方案二的销售额=200*(1-10%)=180万元
方案二的销项税=108*13%=23.4万元
方案二的进项税=20万元
方案二的应交增值税=23.4-20=3.4万元
以上为全部解析过程,是否还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