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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大百货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利用促销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其销售利润率为20%,现销售1000元商品(非金银类),其购入时价税合计金额为8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春节期间为了促销欲采用几种方案:方案一:商品九折销售(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方案二: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的价格定为50元,即顾客购买新货时可以少交50元。方案三:顾客购买物品满5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1件,满10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2件,以此类推。该小商品购入时价税合计为30元/件。(将销售的商品和赠送的物品按明细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注:不考虑其他税费,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求各方案所得税和税后净利润

2022-03-29 09: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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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10:02

你好,计算如下 方案一不含税销售额=1000*90%/1.13=796.4 方案一销项税=796.46*13%=103.54 方案一不含税采购金额=800/1.13=707.96 方案一进项税=707.96*13%=92.04 方案一交增值税=103.54-707.96=11.5 方案一税前利润=796.46-707.96=88.5 所得税=88.5*25%=22.13 税后利润=88.5-22.13=66.37 方案二不含税销售额=1000/1.13=884.96 方案二销项税=884.96*13%=115.04 方案二不含税采购金额=800/1.13=707.96 方案二进项税=707.96*13%=92.04 方案二交增值税=115.04-92.04=23.01 税前利润=884.896-707.96=176.99 所得税=176.99*25%=44.25 税后利润=176.99-44.25=132.74 方案三不含税销售额=1000/1.13=884.96 方案三销项税=884.96*13%=115.04 方案三不含税采购金额=860/1.13=761.06 方案三进项税=761.06*13%=98.94 方案三交增值税=115.04-98.94=16.11 税前利润=884.96-761.06=123.9 所得税=123.9*25%=30.98 税后利润=123.9-30.98=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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