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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经营业务如下:⑴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2260万元,因部分商品出现品质问题,给予销售折让,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收取1695万元⑵向境内客户提供会展服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0万元⑶将一栋位于市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预计半年的租金价税合计105万元,该楼于2015年购入,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⑷处置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金额2.06万元⑸转让位于市区的一处厂房,取得含税金额1040万元,该厂房于2010年购入,购置价200万元,能够提供购房发票,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⑺当期的进项税额如下: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0万元;购进办公用电脑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9.2万元;购进修缮用防水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78万元,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浸水,致使其中2/3的防水材料失去使用价值。专票本月完成认证⑴计算业务⑴应缴纳的销项税额⑵计算业务⑵应缴纳的销项税额⑶计算业务⑶应缴纳的销项税额⑷计算业务⑷应缴纳的销项税额⑸计算业务⑸应缴

2022-03-25 11:0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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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11:12

你好,计算如下 业务1销项税=1695/1.13*13%=195业务2销项税=530/1.06*6%=30业务3应交增值税=105/1.05*5%=5业务4应交增值税=2.06/1.03*2%=0.04业务5交增值税=(1040-200)/(1%2B5%)*5%=40业务6进项税=180%2B19.2%2B0.78-0.78*2/3=1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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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3-25 11:12

你好,计算如下 业务1销项税=1695/1.13*13%=195 业务2销项税=530/1.06*6%=30 业务3应交增值税=105/1.05*5%=5 业务4应交增值税=2.06/1.03*2%=0.04 业务5交增值税=(1040-200)/(1%2B5%)*5%=40 业务6进项税=180%2B19.2%2B0.78-0.78*2/3=1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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