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征税率为零即纳税人为免税购进的货物,该类货物出口免税;第二种征税率不为零,该类货物属于规定的需要视同内销的货物。
你好老师,请问我申报出口退税了,今天才发现被退回了,然后税务局要求留到下个月申报,所以想请问一下,现在我们出口退税系统里面的数据要怎么处理呀?删掉还是?另外既然驳回了,那是不是相当于我们认证的进项认证多了?那认证的这部分应该怎么做账报税呀?然后下个月申报上个月与本月出口退税的时候,上个月开具的那个发票是否需要作废重新按本月的税率重新开呀?麻烦老师指点一下,谢谢!
你好,老师,我们是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七月初报完出口退税跟增值税后专管员出通知,当月报关的所有报关单必须次月申报,因为以往我们都是上个月25到这个月25这样打印报关单的,所以6月25—30号的报关单没打,也没有及时在七月初申报,所以就这边在八月初与七月的税费一起申报,但是六月底的那几张报关单七月开票时没有按专管员说的按出口报关单日期当月汇率开票,开成7月汇率了,现在八月报七月税的时候这个该怎么处理呀?麻烦老师指点一下,谢谢!
请问老师,公司员工报支外币费用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现在我们就是计划怎么将这个新企业的所有的原材料,在产品,固定资产的处理,企业处于停工状态,就想着要怎么操作最为合理,其他两位股东只有一位投了100,另外一个没有投,两位股东都没有在,只有大股东一直在注入资金维持经营,而且他是法人,已经投入 了500,现在大股东担心后期各种纠纷,所以要撤股将现有的资产低价全部转让他名下的另外一家企业,回收他自己投入的资金。就是这种转入到他名下另外一家企业的转让销售原材料在产品和固定资产都是相对比较低的价格来处理的,请问这个有什么潜在的风险吗,就是固定资产打算折价10万元转出,原价是200多万的固定资产,原材料和生产的产品也是价格适当低点或者平价转出这样操作有什么风险吗老师
外贸公司上月一票出口退税,按原来的惯例退税率都是13%,但有张报关单,期中一项退税率为0,本月申报才发现,进项已在上月月底出口勾选,现在要转内销,勾选已回退,重新在本月内销勾选进项,但是有个问题,成本怎么结转?产品的成本都是按开的销售发票结转,可是这票转内销,实际是没有开销售票,账务怎么处理?增值税如何申报?
老师,我有一款产品10月出口报关税率为0,是否需要将票作废,然后转为内销,再交税,具体需要怎么处理,麻烦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