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x19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w商品.10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商品成本为7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除非这些商品在乙公司存放期间内由于乙公司的则认发生回损或丢失,否则在w商品对外销售之前,乙公司没有义务向甲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w商品需退回给甲公司,同时甲公司也有权要求收回w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至2019年6月30日,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这个题里边进项税额为600。是怎么算出来的?

2021-12-27 17: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1-12-27 19:12

代理手续费是100000*10%=10000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0000*6%=60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