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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本年第三季度销售额为35万,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申报纳税。但是第四季度发生第三季度的销售退回,将第三季度开具的8万元发票作废,那么此时第三季度销售额为27万元,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满30万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对第三季度已经缴纳的税款申请退税或者以后期间抵减?

2020-12-06 12: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2-06 12:41

你好,不可以的,这个只能冲减第四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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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46 追问 2020-12-06 12:42

意味着,如果第四季度开具正数发票37万元,冲红8万元,第四季度销售额29万元就可以享受免增值税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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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06 12:43

你好?是的,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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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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