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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支付个人佣金,为其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后,是不是还要对方去税局开发票给公司,然后公司凭票入账才能做税前抵扣?如果对方不同意去税局代开发票,公司只按劳务报酬为其代扣代缴个税就可以了吗?这过程公司有什么风险存在呢?

2020-11-20 11: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20 11:15

你好,个人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公司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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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76 追问 2020-11-20 11:23

老师,这个是要必须去开吗?可以由个人写个收据,注明身份信息,企业给代扣代缴个税不行吗?个人开票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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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20 11:24

您好,符合条件收据就可以入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企业税前扣除凭证进行了规范,其中提到:企业向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付的款项,可以凭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及企业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一般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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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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