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没买工伤保险,工伤不给报销,
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这块,如果有人填写了3000元,其他人还能填进去吗
计算企业所得税,交的增值税不扣除,附加税得扣除?
老师,出口报关单单位是千克进项发票是kg,影响退税吗?
请问老师,个税专项附加扣费的赡养老人,非独生支持是一个老人可以扣1500,两个老人扣3000?
老师我们公司进来500万的实收资本 之后把这笔钱500万投资子公司了,那实收资本和长期股权投资都要交这个印花税吗
请问,员工年会吃的水果,计什么项目,过节整箱发的水果外购的又计什么项目,要完整的分录,两者有什么区别做账上
我公司租了a公司的生产线选矿作业 a公司不给我们开租赁发票 请问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老师,试算平衡表里期初余额借贷不平是咋回事呢?
个人经营所得税申报,收入是0,费用有一点点,不知道费用也要填,以为收入是0就零申报了,有一点点费用没填影响吗,问题大吗
老师运输方式是火运,两票结算是啥意思啊,火车大票啥意思
职工自己承担吗?
您好 ,员工是要在企业受伤的,企业也应该承担的,
意思是可以报销但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
你好 企业支付给员工工伤医疗赔偿的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之规定,企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对于职工工伤药费及赔偿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如《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20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伤事故,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属于医疗费用的,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作为责任人而向服务对象或者第三方(如客运企业对承运的旅客、施工企业在露天施工时对过路行人的伤害等)支付的赔偿款,可以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是否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此我们认为,企业为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职工工伤药费即赔偿款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福利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