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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我们企业8月发放7月某部门工资时,例如原部门工资应发数为1000元,但在发放工资时,由于员工违反公司规定,需要暂时缓发200元(可能下个月再发给他)但是社保和个税都已经正常申报,我想知道这200元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 如果按个税20元 社保100元 做账务处理 原本应该: 借:销售费用-工资 11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20 借:应付职工薪酬1120 贷:其他应付个人社保部分100 个税20 银行存款1000 现在缓发的部分我应该做到什么科目,放在哪里呢?谢谢您

2020-08-27 11:3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27 11:39

同学,您好暂缓的,没有发放的,可以做到其他应付款里。下月发的时候,再从其他应付款里支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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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115 追问 2020-08-27 11:42

借:销售费用-工资 112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20 借:应付职工薪酬1120 贷: -其他应付个人社保部分100 -个税20 -其他应付款-工资200 -银行存款800 就是这样对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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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27 12:16

同学,您好,这样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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