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图片看不清,重新传一下
老师,资料一这个国债利息收入不是不用交所得税吗?为什么他在做那个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用了是1043.27乘以5%?这部分应该不是不交所得税吗?
老师这道题视频课老师讲的是公允不影响损益进入其他综合收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个我能理解,就是再算本期应交所得税时,利润总额没有减掉100直接是用1000×25%,即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250元,这样不是公允价值变动的那部分还是缴纳了所得税呀,而且还确认了所得税费用,我就是为什么不减100不能理解
一直都比较疑惑,确认应交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是已经做了各种纳税调整吗?为啥确定所得税费用又用应交所得税加上了递延所得税费用,那所得税费用是不是就等于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之前的金额乘0.25
老师,这题分录不是应该是贷方:递延所得税负债吗? 为什么成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个科目了? 去年少交了25 万所得税,今年应该用递延所得税负债 这个科目呀?
用10÷(1-30%)×25%=3.57,老师这道题目理解不了,哎,这道题目的抵免限额是应该是境外的税前所得,那这里是税后所得,那是不是应该还原成税前所得,用10万除以(1-30%)然后再乘以我国的这个税率,那这里为什么是税后的所得,加上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来当的来作为税前所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