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 / 1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A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为0.21万元。2020年6月与存货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6月1日,原材料—A材料借方余额为25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为300万元。 (2)6月3日,购入A材料1000吨,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以上款项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6月12日,购入A材料2000吨,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取得运费普通发票注明的运费价税合计金额为5万元,支付保险费、包装费共计2万元,支付入库前挑选整理人员工资1万元。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1吨,经查明属于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上款项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6月22日,以电汇方式购入A材料3000吨,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但材料尚未收到。 (5)6月25日,收到22日购入的A材料3000吨,并已验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