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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从农产品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万元,税额为0.9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不含税运输费0.4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如果你是企业财务人员,请问该企业当月将农产品发给职工作福利是否需要纳税?该笔业务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多少?

2020-04-05 11: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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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5 11:28

同学好,将农产品发给职工作福利需要缴纳个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9%%2B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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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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