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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个税申报中切换所属期
#提问#老师生产企业有多条生产线,多个品种,企业核算成本通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还是全月平均法计算,公司原料月月有波动?
25年教材不是在收到已冲销的坏账时,新加了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吗?
一季度缴纳了二千多的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发现全年亏损十万,怎么处理?不想退税
24年12月份确认收入35万,但是年末发票未到,也没有做暂估。25年一季度确认收入1万,但是确认了成本15万(24年4季度的成本),这样可以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供应链企业,我们的主营业务是向大学供应蔬菜和肉。今年1-3月的销项发票都还没开具的。预计在4月下旬开具。收入分为两部分,应收收入和免税收入。这几天要申报增值税一季度的季报。请问我需要分别在1月,2月, 3月做未开票收入吗?还是说,我就直接在3月合并做1-3月的未开票收入?申报1-3月的未开票收入?
老师您好,请问最新资产负债表上其他流动负债是指什么,需要填吗?能举例吗?(软件没法更新需要手调)
老师,营业外支出的赞助支出,汇算清缴需不需要填
请问一下3月初已开给客户的发票数量是14.839千克,4月发现库存数量只有6千克,等于3月多开了8.839千克,老师这个情况有什么办法解决
第一季度已经预缴了企业所得税,能更正申报吗
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需披露高管报酬,而有限责任公司除外? 核心原因:公司性质与股东权利的差异 公开性与透明度要求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 股东人数可能众多(尤其是公众公司),股权流动性强,股东与管理层分离程度高。 高管报酬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利益,披露可防止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较少(通常≤50人),人合性强,股东往往直接参与管理,信息不对称问题较轻。 法律默认股东可通过章程或协议自行约定知情权范围,无需强制披露高管报酬。 法律规制强度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受《公司法》《证券法》等严格监管,而有限责任公司自治空间更大。 例外情形: 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明确约定披露高管报酬,或股东通过决议要求披露,则需遵守内部约定。
二、关于“连续180日持股3%”的知情权规定 1. “180日”是否等于180天? 是的。法律中的“日”通常指自然日(含节假日),除非特别说明为“交易日”(如证券法规中某些情形)。 重点:强调持股的连续性,防止股东为临时查阅资料而短期突击持股。 2. 为何设置持股时间和比例门槛? 防止权利滥用: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能数量庞大,若允许任意股东随时查阅,可能干扰公司经营或泄露商业机密。 筛选“长期利益相关者”: 连续持股180日且≥3%的股东,更可能真正关注公司长期发展,而非短期投机。 3. 章程可降低比例的意义 灵活性: 公司可通过章程放宽限制(如改为“连续90日持股1%”),体现自治原则,吸引投资者。 平衡效率与公平: 降低门槛可能增加中小股东权利,但也需防范恶意查阅风险,故需章程明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