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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的总分机构,不就地分摊,那么分公司不需要再申报季度所得税了对吗?

2025-04-09 12:0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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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2:05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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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处理的哈
2025-04-08
分公司不申报了 总公司要是交了的话需要分摊一下
2025-01-05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2025-01-06
您好,这个的话直接按总分支机构的合并报表申报
2024-10-12
“不用就地预缴”的意思是,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分支机构,不需要在当地按照季度或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在总分机构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是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虽然分支机构不用就地预缴,但仍需由总机构进行汇总申报和缴纳。总机构会按照规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出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并进行统一申报和缴纳。 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需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2B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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